第(1/3)页 方别对阵宁欢,从第一剑开始,他一共劈出来二十九剑。 宁欢连一剑都还不出手。 这还是因为宁欢实在够强,才能够连挡二十九剑。 可是,方别这二十九剑,都砍在蚀骨剑的同一个位置上。 这蚀骨剑虽然蕴含剧毒,可以吸取他人血液温养自身,沾之即死,触之即亡的一柄魔剑。 但是它却有一个致命的弱点。 那就是它是骨头做成的。 就算骨头再硬。 依旧只是骨头。 就像钻石是这个世界上最硬的物质,但是它却抵挡不住一柄大锤的敲击。 方别握剑向着蚀骨剑的同一个位置连砍二十九剑,可以说已经将蚀骨剑的内部震出无数的裂纹,可能下一剑砍下,蚀骨剑就会分崩离析。 要么说宁欢当即罢战,重新将蚀骨剑置于合适的血池中让其缓慢温养,要么就只能选择铤而走险,主动震裂蚀骨剑,让它那漫天的骨头碎片来为自己赢得那唯一的获胜机会。 宁欢选择了后者。 他在漫天骨片中欺身而来一掌向着方别拍去。 他相信自己势在必得,并且,也相信这是自己唯一的机会。 而就在此时,那个少年的声音才静静响起。 “宁欢老师。” “别忘了。” “是剑比较长。” 方别收剑,然后刺出。 方别的每一剑都没有任何的花哨,只走直线,只走最强最快的路线。 这就是他修炼了十年的剑。 十年磨一剑,霜刃未曾试。 今日把示君,谁有不平事。 骨片散去,宁欢不可思议地望向前方,方别右手持剑,左手则拉起自己的布衣一角。 遮住脸颊。 方别的布衣看似平常,其实都是用天蚕丝夹杂玄铁丝线制成的,真正的刀枪不入,水火不侵。 挡住这些剧毒的骨片,当然也是寻常。 而方别右手的漆黑长剑,则平静向前一刺,正中宁欢的小腹。 宁欢双手紧紧握住长剑,不让方别拔出或者再刺入。 但是有一句话方别说的很对。 那就是剑终究是比手长。 第(1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