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2/3)页 这是最朴素的道理。 宁欢想要一掌击出,方别就伸手刺去。 两个人在漫天骨片飞扬之下互赌了一招。 结果就是方别的剑长。 “怎么可能!”宁欢看着自己小腹的漆黑长剑,喃喃说道:“怎么可能?” “难道你真的不怕吗?” 那一瞬间,宁欢震裂手中的骨剑,来营造自己的必杀一击。 但是他没有想到,方别依旧能够不动如山,然后予以还击。 难道真的不怕吗? “怕,当然怕,并且怕得要死。”方别右手握剑平静说道:“但是狭路相逢勇者胜。” “所以我赢了。” 方别用左手拉起布衣为自己挡住了大半的骨片,但是右手要伸出那柄剑。 所以方别的右手上已经密密麻麻扎满了那惨绿色的骨片,能够充分引起密集恐惧者的恐惧。 但是少年的笑容依旧平静。 “当我决定杀你的时候。” “我不介意。” “付出一定的代价。” 这样说着,方别在近距离抬起左手。 衣袖中的那柄短枪探出,指向宁欢的额头,扳机轰然扣动。 “砰!” 这柄短枪,没有办法瞄准,即使近距离,伤害也不够。 但是它唯独有一个优点。 那就是足够地快。 只要抬手就能够发射。 宁欢松开握紧漆黑长剑的双手,整个人向后轰然倒下。 那一瞬间,就好像倒下了一座山。 方别做完这一切之后,踉跄后退了两步。 毒随血入。 蚀骨剑中原本就有这天下最烈的剧毒,方别之所以在方才的那一瞬间选择握剑出手,就是因为自己如果退缩那么一刹那,宁欢近身,就是方别的死期。 方别从来没有自信到,能够在内功掌法贴身短打这些招式上能够胜过宁欢这个妖怪,况且宁欢的大悲赋在这种距离上的战斗下几乎无敌。 方别只有自己的剑是天下第一,他也只相信自己的剑。 于是便只能刺出那一剑。 第(2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