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3/3)页 艾米莎摇摇头答道:“只是那个畜生没有防备罢了!” “那之后你们是怎么处理尸体的,居然二十年了都没让警方找到?”莫奈又问道。 这次艾米莎就没回答了:“这个你就别管了,因为我这次也是用的同一种方法。” 莫奈知道她说的是她这次的丈夫,因为她姐夫的案子已经过了追诉期,但她丈夫的案子可还没过,于是换了个话题问道:“随后你和你姐姐就来到了纽约?” “那当然不可能,毕竟当时我们都是主要嫌疑人,怎么可能让我们立刻就离开,我们是1913年才过来的,不过也好,如果在1912年的话没准就会跟你一起坐泰坦尼克号了!”艾米莎解释道。 随后又对莫奈说道:“其实我真的很佩服你,你在纽约的经历简直比小说还要精彩!” “我相信你的经历也一定很精彩!”莫奈附和道。 没想到艾米莎却幽幽的说道:“我可算不上精彩,只能说是曲折,如果写成小说的话,也是一个悲剧!” “悲剧还是喜剧是要看结局的,比如《基督山伯爵》如果只看前一半的话那绝对是悲剧,但事实上看到最后就会觉得很痛快!”莫奈劝道。 “到底是作家,什么都喜欢拿小说来做比喻。那你觉得你的人生像哪本小说呢?”艾米莎轻笑一声问道。 “我?还真没想过这个问题!”想了一会儿之后,莫奈开口说道:“勉强来说的话,《警察与赞美诗》吧!”(欧亨利的代表作,不知道现在的课文里有没有了。) 艾米莎回想了一会儿,才想起来这篇小说的内容:“《警察与赞美诗》?可这跟你的经历也不像啊?” “所以我说勉强嘛,但内核还是差不多的,想要的得不到,可当你不想要的时候没准就突然之间毫无征兆的就给你了!”莫奈解释道。 “你指的是去监狱?难道你想去监狱?”艾米莎不解的问道。 “我当然不会想去监狱,监狱在这里只是代表一个我非常想要去的地方” ps:大仲马先生绝对堪称是爽文鼻祖,《基督山伯爵》、《三个火枪手》几乎涵盖了现在小白文的所有套路,而他的一生则可以说是后宫文...... 第(3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