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526章 没有最奸,只有更奸 四-《天下豪商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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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御史中丞赵挺之插话道:“和离不妥也离了,有开封府的文书为证,如何无效?而王氏入门又有三媒六聘,礼法俱全,如何不是正妻?若三媒六聘娶进来的妻子都可不算,那人伦之道还不俱坏?”

    旧党这边的范纯礼也硬着头皮起身发言:“婚姻之道当从父母,陈大郎违逆母命,离弃结发,是为不孝。我朝孝治天下,应当判处离异无效,所以余氏才是陈大郎的正室。”

    “不孝有三,无后为大!”新党方面的李清臣接过话题道,“余氏因为无子被弃,陈大郎所为是符合孝道的,而当时陈母也未在开封府提出异议,因此不能判定陈大郎不孝。之后陈母主张陈余二人复合,乃是因为陈大郎至死无后,可见无后之根源不在余氏,且陈母和余氏情若母女,所以才将余氏接回。离异之事虽然对余氏不公,但是并不有违孝道,而且陈大郎也拿出资财,妥善安置余氏生活,因此也不违反三不出中的有取无归。所以陈大郎和余氏的和离,完全是合法有效的。”

    这事儿的道理当然在王氏一边了!何天然何大状一年三千缗的薪水不是白拿的!所以旧党的几个君子怎么都说不过新党奸臣的。而且……旧党的君子们也不是金牌讼师啊!他们是科举考出来的官这个不错,但是宋朝的科举不考律法,虽然在高中后会进行一律法方面的培训和考核,但是这种培训考核往往流于形式,并不能让官员成为法律方面的专家。

    而且儒家官员的法律意识通常比较单薄,这和儒家思想中轻法律,重教化的路子有关。

    而与此同时,宋朝的讼师却是经过专门的“讼学”培训,有专门的教材,有专门的行会,还有师傅带徒弟,早就一个个比猴还精了。

    官员怎么可能玩得过讼棍?所以逼不得已之下,大宋朝廷只得出台了“告事不干己法”的规定,用来打压讼棍。不过这条法律只能压缩讼棍在堂上的活动空间,写状纸,串口供,寻漏洞,找证据等等法律方面的活动,还是需要讼棍的。

    而武好古则是玩法玩出了新高度,聘用了“常年法律顾问”,凡是共和行及下属商行,武家内账房和武好古本人所签署的合同凭由,必须由讼师团过目或起草。

    他甚至还给界河商会、界河商市元老院和界河商市政所聘请了专职的讼师团,其中不仅有精通宋朝律法的讼师,还有从析津府请来的辽国讼师。

    而界河商市的“内部条例”,也都是由讼师团先行制定,然后再由元老院讨论并表决通过的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崇政殿内问对的结果肯定对旧党和孟皇后大大不利,哪怕韩忠彦和范纯仁费尽口舌,也终究是不占理的一边。

    旁听了这场问对的左正言任伯雨皱着眉头从崇政殿里出了,一路无言回到门下省的公厅时,还没有想好怎么反击新党奸臣和武好古那个小人,就有胥吏来报告,说是他的次子任申先来了,就在右掖门外等候。

    “可说是何事?”任伯雨眉头大皱。他这儿子正在太学念书,现在才近午时,不好好用功,怎么跑来找爸爸了?

    “只说是有要紧事情。”胥吏回答。

    “要紧事情?”

    任伯雨想了想,就道:“叫他等着,我很快就去见他。”

    说完之后,任伯雨又稍稍料理一些要紧公务,然后就出了门下省,直往右掖门而去,在这座宫门之外见到了在树荫下立着躲太阳的儿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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