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2/3)页 乔莎莎在不远处看到草丛中姜宇的背包。 “你在这里等我,我去给你拿过来。” “嗯!” 姜宇有些无奈,这点小伤对于他来说,根本就不算什么。 之前他小的时候爬墙头,墙上面砖掉下来砸中他的脑门,鲜血直流,他硬是没有哭一声。 还有他爬树,从树上掉下来,胳膊脱臼…… 姜宇能顺利成长到三岁,真是不容易。 乔莎莎很快把姜宇的背包拿了回来。 她去除消毒液,给姜宇伤口消毒,随后又用纱布帮他缠住。 可伤口在脸上,乔莎莎只能把姜宇的整个头裹住。 姜宇感觉特别不舒服,于是刚才找了几个创可贴贴上。 “姜宇,我感觉你还是去医院吧,这样会有伤疤的。” “无所谓,我就不是女孩子。” 姜宇满不在乎的说道。 他认为,男人伤疤就是最好的经历。 就像他看过的电视,那些之前包围自己家园的战士。 他们身上刀伤、枪伤,满是伤疤。 姜宇感觉他们特别的酷,那就是一种荣誉的象征。 同样,他认为自己脸上的伤疤,是他征服第一个野狼留下来,具有非常不一样的意义。 等到他回到灵州市龙栖湾小区,告诉自己小弟们自己伤疤的来历,他们绝对会崇拜不已。 然而乔莎莎作为你女孩子却不这样认为。 “姜宇,这伤疤可是在脸上。会影响形象的。到时你长大了,肯定没有女孩子嫁给你。” “没有就没有呗。” 在姜宇看来,自己的一生就是要叱咤战场。 乔莎莎看着姜宇,一副若有所思。 过了片刻之后,她突然下定决心。 扬起小脸说道。 “姜宇,你是为了救我才受的伤,你到时真的没有人嫁给你,我……我嫁给。” 姜宇根本就不知道嫁人是什么意思,于是他满不在乎的说道。 “随便吧。” “那我们说好了,击掌为誓。” 乔莎莎认真道。 随后他们击了一下掌。 两人就这样懵懂的为自己定下了婚约。 乔莎莎见姜宇脸上的伤口不再流血,于是也放心了。 当她看到地上躺着的野狼时,乔莎莎好奇的询问道。 “姜宇,你刚才怎么把野狼给杀了?” “刚才,野狼在跳跃到空中时,我快速冲着前冲了两步,用匕首刺中它心脏的位置。野狼就这样死了。” 姜宇简单说的一遍刚才的过程。 乔莎莎心中明白,虽然姜宇说的简单,但是能在极短的时间内做出反应,需要强大的胆量和镇定才能做到。 就像刚才自己,看到野狼的一瞬间,吓的直接摔倒在地。 第(2/3)页